question-icon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几种?

我跟别人有个经济纠纷的官司,听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己权益,但不知道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我想了解清楚,看看哪种适合我的情况,免得申请错了耽误事。想问下财产保全措施到底有哪几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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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比如在涉及房产纠纷的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能会对争议的房产进行查封,禁止该房产的所有人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查封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其次是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通常适用于可以移动的财物,像车辆等。法院会将车辆扣押到指定地点,限制其使用和处分。同样,根据《民事诉讼法》,扣押财物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再者是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比如在涉及金钱债权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冻结被告在银行的账户,使其无法支取账户内的资金。《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另外,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例如,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这些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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