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复议机关分哪几种情况?
我前段时间因为交通违章被处罚了,可我觉得这个处罚不太合理,想申请交通行政复议,但不知道该向哪个机关申请。我就想了解下,交通行政复议机关具体分哪几种情况呢,我好确定自己该找哪个部门。
展开


交通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里的“具体行政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交通部门针对你做出的某项处理决定,比如罚款、扣分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交通管理中存在类似垂直领导的情况,就要遵循这个规定。比如一些特殊的交通管理机构,它们直接受上级部门垂直领导,此时就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另外,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是交通行政行为是由地方政府做出的,就按照这个规定来确定复议机关。比如某些涉及地方交通规划、交通政策实施等由地方政府主导的行为引发的争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在交通领域,如果涉及到国家级的交通政策或者省级政府的重大交通决策等引发的复议,就适用这一规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