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赔偿的部分是否应由肇事者赔偿?

之前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者全责。对方保险公司赔了一部分费用,但还有些费用没赔完。我想知道这未赔偿的部分,是不是就该由肇事者来赔偿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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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等涉及侵权赔偿的事件中,未赔偿的部分通常是应由肇事者来赔偿的。这涉及到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原理。 民事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当发生侵权行为,比如交通事故,肇事者因为其过错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那么他就有义务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在实际处理中,很多时候会先由肇事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者的全部损失,那么未赔偿的这部分费用,就需要由肇事者按照其过错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肇事者不能因为有保险公司的存在,就免除自己最终的赔偿义务。受害者有权要求肇事者对未赔偿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肇事者拒绝,受害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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