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否需要赔偿?
我家有块地一直没进行确权,最近说要被征用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没确权的土地被征用,到底会不会有赔偿啊?我心里一直没底,也不知道从哪了解相关信息,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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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土地确权的含义。土地确权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确认和登记,给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发个‘合法身份证’,明确这块地归谁用、怎么用。 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否赔偿,不能一概而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这里的补偿一般是针对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土地。不过,如果没有确权的土地存在实际的使用人或管理人,并且该使用人或管理人对土地进行了一定的投入和经营,那么在征用土地时,也是有可能获得部分赔偿的。 比如,虽然土地没确权,但你一直在这块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投入了种子、化肥、人力等成本,在土地被征用时,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是应当给予补偿的。这是因为这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你投入劳动和资金形成的,征用导致你有损失,所以会给予相应赔偿。 然而,如果土地存在权属争议,还没有明确到底归谁所有或使用,在解决权属问题之前,赔偿可能会搁置。只有等权属确定后,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所以,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否赔偿,要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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