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掉后失业保险金如何补偿?
我被公司裁掉了,现在生活没有了经济来源,听说被裁后能领失业保险金补偿,但不清楚具体是怎么补偿的,比如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申请流程是啥,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展开


被裁掉后失业保险金的补偿涉及到诸多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被公司裁掉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同时满足其他两个条件,就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接着,来说说补偿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地区的标准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地区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发放,可能是最低工资的80% - 90%。 再谈谈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最后是申请流程。通常,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