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人去世不批准请假被辞退能申请仲裁吗
我家里亲人去世,向公司请假没被批准,结果还被辞退了。我心里特别委屈,也很气愤。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申请仲裁,我需要准备些什么,又有多大的胜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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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人去世不批准请假被辞退,劳动者是可以申请仲裁的。首先,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按照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如果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还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工资照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其中就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以及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家人去世请假不被批准还遭辞退,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在这种劳动纠纷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主张仲裁时,一般需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同时要准备好家人去世的相关证明,像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如果仲裁认定用人单位辞退行为违法,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相关概念: 丧假: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的一至三天的假期,以及因特殊情况另给的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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