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庭审程序要如何进行?


单位犯罪庭审程序是法律规定的一套严谨流程,以保证庭审的公正、公平和合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步骤。首先是开庭阶段。在这一阶段,审判长会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此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进行,该条文明确了开庭时审判长应当履行的职责。接着是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是庭审的核心环节之一,在这个阶段,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随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之后,控辩双方会出示证据,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等。这一环节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等相关条文,这些条文规范了法庭调查的具体程序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对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作出了规定,保障了各方充分表达观点的权利。最后是评议和宣判阶段。合议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作出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一阶段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罪庭审中,单位会由其诉讼代表人参加庭审。诉讼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单位犯罪庭审程序和个人犯罪庭审程序在基本环节上是相似的,但在涉及单位的主体认定、责任承担等方面会有不同的考量和处理方式。了解单位犯罪庭审程序,能让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庭审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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