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同居合伙买房,产权归谁?

我和对象没结婚,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俩有点矛盾,我就担心这房子的产权问题。我们当时也没说清楚产权咋分,现在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未婚同居合伙买的房子,产权到底归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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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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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婚同居的情况下合伙买房,产权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产权的概念。产权,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一般而言,房屋的产权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从法律层面上,双方都是房屋的产权人。 如果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对于另一方的权益保障则要复杂一些。这时候需要看实际的出资情况。如果双方能够提供出资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签订时的出资凭证等,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享有相应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未登记方可以主张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屋的产权或者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倘若双方既没有明确的出资证据,也没有其他能够证明合伙买房的协议,那么产权的归属就更难确定。不过,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购房时的意思表示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例如,如果双方在购房后共同居住、共同承担房屋的相关费用等,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影响法院对产权归属的判定。 此外,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有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产权归属,那么这个协议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合同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未婚同居合伙买房的产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登记情况、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协议等因素。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时明确约定产权归属,并保留好相关的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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