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未婚先孕了,结果公司知道后就要辞退我。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的话,未婚怀孕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我在这公司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挺需要这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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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未婚怀孕的女职工和已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权益保护方面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除非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孕期女职工。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未婚怀孕的女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您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零2个月,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由于单位是违法辞退,需要支付二倍赔偿金,也就是17500×2 = 35000元。 所以,未婚怀孕被辞退,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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