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请求双倍赔偿?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离职时公司本应支付我经济补偿金,但一直没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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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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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请求双倍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因为某些法定原因与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关于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否请求双倍赔偿,关键要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双倍赔偿。而是要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劳动者有可能获得高于经济补偿金原本数额的赔偿,但并非一定是双倍。 此外,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时,要注意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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