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金?


在探讨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可能获得补偿金的。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一个月的时间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合理准备期。如果超过这个一个月的期限,但还不满一年的时间里,用人单位依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其实就相当于一种补偿,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小李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除了正常的工资外,公司还需要额外再支付小李7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般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过,劳动者要获得补偿金,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劳动者要能够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如果劳动者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主张补偿金就会比较困难。 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劳动者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当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