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说一年还清,结果4年还没还,利息该怎么办?
之前有个人找我借了一笔钱,当时说好一年就还清。可现在都过去4年了,他还是没还钱。我想知道这期间的利息该怎么算,能不能向他要利息,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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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来看看关于利息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当初你们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那么对方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要是约定一年还清但没还,从逾期之日(也就是一年期满后)开始,对方除了要继续支付原本约定的利息,还可能要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要是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不过从逾期还款开始,出借人有权主张逾期利息,同样可以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所以,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利息的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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