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生活都快过不下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除了要回工资,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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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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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它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至关重要。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往往会关心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里的“应付金额”指的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比如,用人单位拖欠你5000元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话,你就有可能获得2500元(5000×50%)到5000元(5000×100%)之间的赔偿金。不过,这部分赔偿金需要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才会涉及到加付赔偿金的问题。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你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就是3.5×6000 = 21000元。 综上所述,拖欠工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一方面,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后,若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加付赔偿金;另一方面,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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