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领取了就业补助金后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单位给了我就业补助金。现在我失业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去领失业金。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怕领了就业补助金就不能领失业金了,想问问到底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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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工伤领取了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还可以领取失业金,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工伤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领取工伤就业补助金并不直接影响领取失业金。如果工伤职工领取就业补助金后,同时满足上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那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比如,职工因工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就业补助金,并且之前单位和他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同时该职工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此时他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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