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三个月没签合同,工伤后能否拿到误工费?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三个月了,一直没签合同,结果最近受了工伤。现在没法正常工作,收入也没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工伤后能不能拿到误工费啊?心里实在没底,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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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误工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几个关键概念。首先是误工费,在工伤的语境下,通常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接下来我们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到问题本身,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伤后是可以拿到停工留薪期工资(即类似误工费)的。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等确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总之,没签合同并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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