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酒席没领证算不算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周围人都说我们这就算结婚了,可我心里没底,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办了酒席没领证的情况算不算事实婚姻?以后要是有啥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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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办过酒席没领证是否算事实婚姻,需要分情况来看。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着时间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办了酒席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那么法律承认这种关系为事实婚姻,其权益和义务与经过登记的婚姻基本相同。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在这个时间之后,仅仅办了酒席没领证,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只能算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权益保障会相对较弱。因此,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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