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最不靠谱的赠送面积有哪些?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常常以“赠送面积”作为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然而,有些赠送面积可能存在诸多问题,以下为您介绍一些比较不靠谱的赠送面积类型。 首先是违规搭建的面积。部分开发商会在原本的建筑规划之外,私自搭建一些空间作为赠送面积,比如在屋顶加盖阁楼、在阳台外延搭建阳光房等。这种搭建通常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属于违规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这些违规搭建的面积随时可能被拆除,购房者不仅享受不到额外面积,还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其次是公摊面积的重复利用。有些开发商会把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如走廊、电梯前室等部分进行改造后作为赠送面积给个别业主。根据《物权法》(现为《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将公摊面积私自赠送,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一旦引发纠纷,购房者所获得的“赠送面积”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再者是设备平台改造的面积。设备平台是建筑物为安装空调等设备预留的空间,其设计用途并非居住空间。开发商将设备平台改造后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并且这种改造也可能违反建筑设计规范。同时,在房屋产权登记时,设备平台一般不会计入产权面积,购房者可能在后续的房产交易、抵押等过程中遇到问题。 最后是不具备产权的面积。有些赠送的面积,如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可能由于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没有合法的产权手续,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虽然可以使用这些面积,但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一旦遇到拆迁、征收等情况,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诱惑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仔细核实相关情况,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