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什么规定?

我在不同城市工作过,现在想把之前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目前工作的城市,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转移规定。比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走哪些流程,对以后的养老金领取会有什么影响等,希望能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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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主要涉及到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将其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的情况。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工作时,其养老保险权益能够得到连续计算和保障。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做了详细规定。首先是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对于转移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一是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二是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规定,比如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 转移流程方面,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关于资金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的转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对养老金领取也有影响。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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