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当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养老保险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首先,我们要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一重要原则。这就好比我们存钱,在不同银行存的钱最后可以汇总到一起计算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你在不同统筹地区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会加在一起。比如,你在A地区工作了5年,缴纳了5年的养老保险,之后到B地区工作又缴纳了3年,那么你的缴费年限总共就是8年。 在养老金待遇计算上,基础养老金会根据各缴费地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养老金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相对复杂一些,它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当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来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是你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的养老保险部分以及相应的利息累计起来的金额。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不同退休年龄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比如60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 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需要注意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一般是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这样,就能确保你在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养老保险的顺利计算和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