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只要你在规定的这些区域内使用了土地,就需要按照一定标准交钱给国家。 其征收标准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大城市(人口超过50万)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人口不超过20万)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例如,某大城市将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5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0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0元。如果你使用的土地位于该大城市的二级土地范围内,土地面积是100平方米,那么你每年需要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是25×100 = 2500元。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国家也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等,这些土地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