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否涉及敲诈勒索罪,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借了一笔高利贷,现在放贷人催我还钱的手段让我觉得很害怕,他们不仅威胁我,还去骚扰我的家人。我想知道这种放高利贷的行为会不会涉及敲诈勒索罪啊,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高利贷和敲诈勒索罪。高利贷指的是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向借款人索取的利息明显高于正常水平。正常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 而敲诈勒索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那么,高利贷是否涉及敲诈勒索罪,关键要看放贷人在催讨债务时的行为方式。如果放贷人只是单纯地以高于法定标准的利率放贷,在催款时没有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借款人交出财物,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如果放贷人在催讨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交出财物,或者让借款人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比如,放贷人以伤害借款人家属相威胁,或者到借款人工作单位闹事,给借款人造成心理压力,迫使其交出远超借款本息的财物,就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所以,判断高利贷是否涉及敲诈勒索罪,要综合考虑放贷人的行为手段和目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