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犯了什么罪,会怎么判?


首先,单纯的放高利贷本身并不构成犯罪。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法律上,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这个标准,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那就可能会构成犯罪并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高利转贷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如果在催讨高利贷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可能会触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所以,放高利贷本身虽不一定犯罪,但与之相关的其他违法活动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