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否涉及敲诈勒索罪,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借了一笔高利贷,对方在催款过程中用了一些威胁手段,我有点害怕。我想知道放高利贷这种行为本身会不会涉及敲诈勒索罪,在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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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否涉及敲诈勒索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高利贷和敲诈勒索罪的概念。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有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利率超过这个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而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本身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如果放高利贷的人在催讨债务过程中,采用了威胁、恐吓、要挟等手段,迫使借款人交出财物,并且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例如,放贷方以伤害借款人家属、损毁其财物等相威胁,让借款人交出远超本金和合法利息的钱财,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如果遇到放高利贷的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借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超出法律规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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