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只写了配偶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有疑问,不清楚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房子到底该归谁,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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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婚后买房的资金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该房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套房产,虽然只登记在丈夫名下,但在离婚时,妻子同样有权主张分割该房产。 其次,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就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书面的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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