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是有效的?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想了解下工伤之后多久去做伤残鉴定是有效的,我担心去早了或者去晚了会影响鉴定结果和赔偿,所以想咨询下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工伤后做伤残鉴定的有效时间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 首先是工伤认定阶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步是后续进行伤残鉴定的前提,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可能进行伤残鉴定。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阶段。一般来说,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比如骨折的患者,经过一段时间治疗,骨头基本愈合,病情不再有大的变化,就达到了相对稳定的状态。通常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大致可以在工伤发生后的几个月到一年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自身恢复情况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要注意不要超过规定的时间节点,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