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三年是否有效,违反了是否要拿违约金?


首先来看看跟公司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三年是否有效的问题。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所以,跟公司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三年,超出两年的部分是无效的,只有不超过两年的那部分竞业限制期限约定才是有效的。 接下来谈谈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是否要拿违约金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和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并且公司按照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了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当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如果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可能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总之,劳动者在遇到竞业限制相关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协议约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