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还在婚姻存续期间,最近因为一些事我们写了一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在婚姻期间写的这种抚养权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到时候不被承认,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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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婚生子女的抚养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而婚姻期间所写的抚养权协议,通常是夫妻双方就未来可能出现的离婚情况,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提前做出的约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说明,抚养权的归属最终是要以保障子女的权益为核心。 对于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协议,其效力并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说,如果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参考价值的。例如,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在离婚时,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孩子由更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这样的约定是合理且可能被认可的。 然而,如果协议存在以下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协议中约定剥夺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探视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又或者协议的内容明显对子女的成长不利,例如约定孩子归经济条件极差且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条件优越却被排除在外,这种违背保障子女权益原则的协议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如子女的年龄、意愿(如果子女达到一定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所以,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协议不能完全决定最终的抚养权归属,但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婚姻期间写的抚养权协议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它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参考价值,但最终子女抚养权的确定还是要以法律规定和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夫妻双方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应该充分考虑子女的权益,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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