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另一半写了婚内离婚协议书,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做了约定。但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份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到时候不算数啊,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婚内离婚协议书效力的。
展开


婚内离婚协议书,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看,婚内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附条件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书就还没有生效。 不过,如果婚内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在某些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例如,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可能会参考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但最终还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如果协议书中涉及到一些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比如,约定限制一方再婚的权利,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婚内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并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对离婚纠纷的处理产生影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