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书在离婚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财产协议书在离婚时是否有效,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从多个方面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协议是什么。简单来说,夫妻财产协议就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做出的约定。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形式,它能清晰地界定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权益。 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只要夫妻财产协议书是符合法律规定签订的,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什么样的夫妻财产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其一,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比如,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这份协议可能就会被认定无效。其二,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逼迫对方签订财产协议,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其三,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内容,像限制一方的婚姻自由,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如果夫妻财产协议书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在离婚时它就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但是,如果存在上述无效的情形,或者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或认定协议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做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判断夫妻财产协议书在离婚时是否有效,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