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买了套商品房,后来才知道开发商把这房子卖给好几个人了。我就想问问,这种一房数卖的情况下,我们这些和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我特别担心自己的合同是无效的,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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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一房数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一房数卖”的含义。一房数卖,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把同一套商品房先后卖给多个购房者。这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极大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判断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一房数卖的情形中,只要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所签订的每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开发商把房子又卖给了别人,就认定之前签订的合同无效。 不过,虽然合同都有效,但房子只有一套,最终谁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就要看具体的情况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一房数卖的情况下,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上述情况都相同,那么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对于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其他购房者,他们虽然不能获得房屋,但可以依据有效的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如果开发商的一房数卖行为属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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