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原本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公司口头和我说要变更合同里的工作岗位和薪资,我当时也口头同意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样口头变更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之后公司不认账,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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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简单来讲,就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能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从这一规定来看,似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情况并非如此绝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口头变更了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已经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实际履行了一个月以上,同时变更的内容合法合理,那么这个口头变更在法律上是被认可有效的。例如,公司口头通知员工调岗,员工到新岗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并且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都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这种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不过,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虽然有上述司法解释,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变更劳动合同时,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记录变更的内容、时间等关键信息。这样可以在双方发生争议时,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的变更情况,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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