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我和另一半签了夫妻和好协议,里面有财产分割的条款。现在我们关系又出问题了,我担心这个财产分割条款有没有效力。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条款效力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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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分割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夫妻和好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和好协议通常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出现危机后,为了重归于好而达成的协议,其中涉及财产分割条款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该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夫妻和好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首先其形式上应当是书面的,这是法定要求,以确保约定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其次,该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一方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极端手段强迫对方签订财产分割条款,这种情况下的条款显然不能反映双方真实意愿,是无效的。 再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导致另一方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且这种约定并非出于双方合理的协商和自愿,而是显失公平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该条款可能会被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者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夫妻和好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除了上述提到的形式、意思表示、合法性和公序良俗等因素外,还会结合签订协议时的具体背景和情况。如果协议是在双方冷静、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一般会认定该财产分割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然而,如果存在争议,主张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导致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总之,夫妻和好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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