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买了套安置房,和卖家签了买卖合同协议,但有人说这种合同可能没效力。我不太懂,就想问问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到时候房子出啥问题,合同不被承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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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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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如果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等情形,那么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安置房有其特殊性。有的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是限制上市交易的。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一定年限(通常是5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限制交易期内签订买卖合同,虽然合同可能仍然有效,但在过户等环节会存在障碍。一旦卖方反悔,买方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 另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违背了一方真实意愿,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在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否在限制交易期等重要信息,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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