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购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签了一份认购书,当时没太在意里面的条款。现在有点担心这份认购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对我不利。我想知道认购书的效力到底如何,它在法律上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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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书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购书是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双方就交易初步达成的一种协议,通常用于房地产、汽车等交易场景。从法律角度来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认购书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那么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只要它包含了上述合同基本要素,就可以被认定为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认购书的效力还体现在它是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的证明。即使认购书没有包含合同的所有要素,但它明确了双方有进一步签订正式合同的意愿,并且对交易的一些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那么它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诚信地进行后续的正式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如果一方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比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认购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它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总之,认购书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其内容、签订背景等多方面因素。在签订认购书时,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认购书的效力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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