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想了解下这个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之后要是涉及到赔偿或者打官司啥的,这个认定书会不会过期没用了?心里一直有点担心,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本身是没有所谓“有效期”限制的,也就是说它不会像食品那样到了某个时间就不能用了。 不过,它在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关系中,会有不同的影响期限。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只要它没有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就一直具有证明效力。比如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书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国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内,当事人都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等。 而在行政复核方面,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复核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行政程序中,认定书在送达后的三日内是处于一个可能被变更的不稳定状态。 此外,在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也会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进行理赔。一般保险合同会规定理赔的申请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的保险产品规定不同,但通常也会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理赔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重要的理赔依据,也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发挥作用。所以,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身没有绝对的有效期,但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它的使用是受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限制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