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项未出借时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多久?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个让与担保合同,当时对方说会给我出借一笔款项,所以就签了。但到现在款项都没给我出借。我想知道在这种款项未出借的情况下,这个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是多久啊,会不会一直有效约束我?
展开


在探讨款项未出借时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让与担保合同。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标的物转移给他人,于债务不履行时,该他人可就标的物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债务能还上,把东西先转给别人,要是还不上债,别人就可以用这个东西来抵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民法的基本原则,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让与担保合同中,款项出借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主合同,而让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当款项未出借时,意味着主债权债务合同并未成立。因为借款合同通常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除了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之外,还需要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生效。在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情况下,主债权债务合同未生效,那么作为从合同的让与担保合同也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 关于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期间,由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未生效,让与担保合同一般自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它不会像正常有效的合同那样,在一定的期间内产生效力。从法律逻辑上来说,它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当事人产生约束。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形。比如,虽然款项未出借,但合同中可能约定了一些前期的准备工作或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基于对让与担保合同的信赖,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并产生了费用,那么可能会涉及到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款项未出借时,让与担保合同通常自始无效,不具有持续的效力期间。但如果因此给一方造成了损失,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