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有什么规定?
我收到了一份侵权告知函,对方说我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但我不知道这函件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侵权告知函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这份函件能对我产生什么实际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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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告知函是一方认为另一方存在侵权行为时,向对方发出的一种告知文件,用来表明对方的行为涉嫌侵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虽然它本身并不是法律文书,但在法律程序中具有一定的作用。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侵权告知函本身并不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它不像法院的判决书那样,一旦发出对方就必须按照要求执行。但是,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首先,它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当权利人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通过发出侵权告知函,可以向侵权人表明自己已经知晓其侵权行为,并要求其停止。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促使侵权人主动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这里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侵权告知函,当权利人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有效的通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侵权告知函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中,它可以证明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采取了措施,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证明侵权人在收到告知函后是否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从而影响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赔偿数额的确定。 不过,要使侵权告知函具有更好的证明力,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要素。比如,要明确指出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涉及的权利类型、要求对方采取的措施以及合理的期限等。并且,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发出,并保留好相关的送达凭证,如快递单号、签收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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