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加班费支付原则是什么?

我有时候会自愿加班完成工作,但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加班费。也想知道如果有加班费,它的支付原则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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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费以及加班费支付原则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加班”在法律上的定义。加班,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的程序,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里强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也就是加班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是一种用人单位的要求行为。 对于自愿加班的情况,通常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法律规定的加班费是针对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在下班之后留在单位继续工作,没有经过用人单位的安排和同意,那么这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例如,小王为了能尽快完成一个项目,在下班后自行留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但公司并没有要求他加班,这种情况下小王不能向公司主张加班费。 接下来看看加班费的支付原则。《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的加班费支付标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需要额外支付至少1.5倍的工资;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至少2倍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至少3倍工资。比如,小李在国庆节当天被公司安排加班,公司就需要按照不低于他工资3倍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总之,要获得加班费,关键在于加班是否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支付原则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加班情况时,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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