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病期间,单位应如何向职工支付工资?
我是一名普通职工,最近生病了需要请假治疗。我担心请假期间工资会受影响,不太清楚单位在我生病期间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发工资。想问下法律上对于职工生病期间工资支付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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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病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医疗期这个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简单来说,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单位不能因为你生病就把你辞退。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接下来谈谈工资支付。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即使你在生病请假,单位也不能不给你发工资,而且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实施细则。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所以,职工在遇到生病期间工资支付问题时,除了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还需要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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