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间职工工资怎么发放?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正处于工伤认定期间。这期间没法正常上班,可生活还得继续,得有收入才行。我想知道在工伤认定这段时间,我的工资该怎么发放,是和正常上班一样吗,还是有别的发放标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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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工资的发放主要依据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不过,停工留薪期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认定期间职工的工资,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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