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经济补偿。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证明工伤事实和相关情况。以下是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 首先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是确定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一般需要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次是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你需要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些材料能够证明你的受伤情况和病情,是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工伤程度的重要依据。 再者是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这个表格可以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或者到其办公地点领取。 另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