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和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我有个官司涉及到轮候查封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当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时,到底是按照什么顺序执行,以及查封的财产会依据什么原则来分配。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轮候查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轮候查封是指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 在执行顺序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也就是说,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是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的,先登记的轮候查封在首封解除后优先转为正式查封并执行。 关于分配原则,在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下,如果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总的来说,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和分配原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在不同情况下会按照不同的规则来处理,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执行的公平公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