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不想回老家,本人在福建该怎么办?
我打算离婚,但不想回老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人在福建。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完成离婚,是可以在福建本地处理,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了解具体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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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办理地点的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通常是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这就意味着,若您和对方都不在老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福建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您或者对方在福建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相应的居住证明,比如居住证等,那么就可以在福建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有可能在福建办理离婚。 总之,如果不想回老家离婚,协议离婚一般无法实现,但满足一定条件时,诉讼离婚可以在福建进行。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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