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包括什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好像有违约的迹象。我想了解下,如果对方真违约了,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都有哪些呢?我得提前心里有数,看看能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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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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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也叫强制实际履行,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继续履行这种承担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比如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卖方可以负责修理、更换、重作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一般来说,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对赔偿损失做了明确规定。 支付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做了规定。 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对定金罚则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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