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与著作权到底有多少区别?


专利权和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比如小说、绘画、音乐作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创造的类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了受保护的作品类型。 其次,获得方式不同。专利权需要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等法定程序后才能获得。而著作权通常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但为了更好地证明权利归属,也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 再者,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著作权中,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最后,权利内容不同。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技术。著作权人则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财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