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保全措施有哪些方式?

我借了一笔钱给别人,对方现在经济状况不太好,我担心他还不上钱。我想了解下有哪些债权保全措施可以保障我的权益,不知道法律上规定的债权保全方式都有啥,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债权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保全,通俗来讲,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种保护手段。它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从而影响到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打个比方,张三欠李四钱到期未还,同时张三对王五也有一笔到期债权,但张三却不向王五去要,这就损害了李四的利益,此时李四就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王五要求还钱。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这就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依据。 其次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如果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自身财产的行为,比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并且这些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例如,甲欠乙钱,甲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乙发现后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甲的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总之,债权保全措施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债权人的债权面临风险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运用代位权和撤销权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