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怎样的?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商量或者法院判决,对债务的偿还时间、金额或者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相关规定,债务重组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是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这又可以分为以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比如债务人用持有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来偿还债务。按照规定,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例如债务人用自己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来抵债。债权人取得的非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 第二种是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也就是债务人把欠债权人的债务转化为债权人对自己公司的股权。这种方式可以缓解债务人的资金压力,同时债权人也可能从公司的发展中获得收益。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种债务重组方式可能会影响其股权结构和股价。在会计处理上,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种是修改其他条款。这是指除了上述两种方式之外,通过改变债务的其他条件来进行重组,比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降低利率、减少本金或利息等。例如,原本约定的还款期限是1年,现在延长到3年;原本的年利率是10%,现在降低到5%。这种方式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关的协议。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摊余成本计量重组债权。 此外,还有一种组合方式,即采用以上几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比如债务人一部分用资产清偿,一部分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再对剩余债务修改其他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债务重组的方式需要根据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