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当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向以下几个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首先是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接到劳动者关于单位拖欠工资的投诉,他们会向相关责任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员工应得的薪酬。例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劳动监察部门就是依据这类规定来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没有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寻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帮助。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争议进行裁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要是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仍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在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同样需要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司法机关会根据法律和事实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投诉维权时,劳动者要先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像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同时,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但需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部门: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机构,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