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当患者遭遇医疗纠纷时,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医患双方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就医疗纠纷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程序简单、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书。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医患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指医患双方将医疗纠纷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