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账户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关于账户相关的材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如下: 首先是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如果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要是自然人申请,本人得在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并且注意,申请书不能用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印件。 其次是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要是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得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若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再者,需要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都要提供。 另外,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也不可或缺。要是之前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那就得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从账户角度来说,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信息要提供,这方便法院后续将执行款项打入指定账户 。对于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虽然不是申请时就必须明确提供具体账户,但要尽量提供其财产线索,其中可能就包含银行账户信息等,以便法院执行时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操作。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其保障当事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后,有权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益。规定申请执行相关流程和要求,确保执行程序公正、有序进行。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账户,查封、拍卖财产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义务 。 执行通知: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向被执行人发出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 。 财产线索:就是能够帮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信息,像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 。





